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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保证人自愿提供担保。经审查,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贷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本付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3.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应由借款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必须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借款人偿付。
  5.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如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报告并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进行。
  7.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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