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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助力企业“御寒”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4日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民间借贷助力企业“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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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放松,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并没有盼来资金的“礼包”,潜在风险的存在,银行对贷款依然表现得依然相当“珍惜”。而日前央行起草的 《放贷人条例》,让饱受“严冬”考验的企业,把眼光更多地转向了民间借贷。
    银行“惜贷”局面难改
    虽然上周,在各部委都相继表态之后,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日前表达了银监会对于加大银行业对经济支持的表态。但商行的惜贷心理仍非常强,有业内人士分析称,银行虽然扩大贷款规模,但是贷款重点无一不是风险较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目前风险较高但是急需资金支持的房地产和进出口企业,银行仍然惜贷,信贷紧缩的状况仍难以改变。
    “关停企业的信贷风险也成为银行关注的焦点。”一国有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侵蚀已然显现,目前银行的放贷审批程序上不仅对抵押物有要求,对行业的发展也将全面地考察。
    银监部门提具的一组数据也反映了银行的顾虑。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规模以上亏损企业达到811个,亏损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亏损额同比增长9.4%,而关停企业涉及贷款近1.5亿元。相关人士分析,这一数字与全市800多亿的信贷规模相比或是九牛一毛,但这种风险已不可不察。
    民间借贷有望“雪中送炭”
    日前有消息称,央行《放贷人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缓解中小企融资难又成为企业在“严冬”的考验下的一缕新希望。
    “《放贷人条例》的出台对于中小企业肯定是利好。”市金融办有关人士表示,条件苛刻的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更加“惜贷”,但根据草拟的《放贷人条例》,个人放贷业务或将被激发,从而打破银行的垄断局面。
    但市场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业内人士分析,本来中小企业的民间信贷从来就强于银行融资能力,相关报道显示,在中山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到20%,大多数企业的发展得靠民间信用来支撑,民间借贷市场可谓相当充分,而草拟的《放贷人条例》则对借贷利率作出了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规定,这显然与市场传闻的民间借贷利率大相径庭,而一旦条例出台后对此作出硬性规定,或反而会打击民间借贷的积极性。
《放贷人条例》

    日前有消息称,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根据条例,所谓的"地下钱庄"将阳光化。通过该条例,民间资本或将浮出水面,产生积极效应。
    根据该条例,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另外,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公司老板和高管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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