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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8日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河南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通报称,汝南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在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

河南汝南县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

据中华网报道,11月21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河南省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雷明奎在18日中午因工作聚餐时饮酒过量,经入院抢救无效致其死亡。

记者多方核实后发现确有此事,汝南县人民医院方面称,雷明奎曾被送往汝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昨日上午,河南省汝南县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雷明奎确实已经身亡。但对方没有透露具体原因。随后,记者又致电汝南县纪委,值班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纪检部门在调查,暂时没有具体消息,但记者报出涉事局长名字时,对方又称其他5名官员正在接受调查。随即挂断电话。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本事件中的涉事官员因为午间饮酒被撤了职,而在酒桌上的一些行为还可能导致酒桌上的你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

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酒是好酒,宴是好宴,但喝酒有风险,劝酒须谨慎,仅以此文给大家提个醒,适度适当饮酒,避免引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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