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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二

发布时间:2014年9月28日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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