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知识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7日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本文讲的是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应该怎么办。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怎么办?
    依据《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面,依据最高法院法发(1993)21号通知第2条规定,民间纠纷经司法助理员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如果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先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但不服调处决定而就原争议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依法受理,以原纠纷双方为案件当事人。因此,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原纠纷作出公正裁判,而不能以乡(镇)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人民法院受理不服乡(镇)政府处理决定而起诉案件属于原纠纷民事案件,而不是审查乡(镇)政府处理决定行政案件,所以,在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中,不存在维持、变更或撤销乡(镇)政府调处意见问题。即便是判决内容与乡(镇)政府调处意见一致、不同或完全相反,也都只是法院依法对原纠纷作出新判决。因此,从法院裁判内容来讲,不存在人民法院如何对待乡(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问题。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